全体教职工、各相关服务单位:
为切实维护校园交通秩序,防范交通风险,保障全体师生出行安全,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校园环境,现针对校园车辆通行及停放相关事宜发布通知,请全体人员严格遵照执行:
一、规范教职工车辆停放管理
全体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统一停放在校园指定停车区域,严禁在非停车区域、禁停地点违规停放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、人行横道及应急通道,以确保车辆停放有序。
二、明确禁停区域及管制要求
食堂正门周边区域为全天禁停区域,禁止任何车辆停放。同时,为缓解高峰时段交通压力,每日7:30—9:00、11:30—13:30、18:30—19:30三个高峰时段,该区域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,所有车辆需绕道通行,不得在管制区域内停留、缓行。
三、限制中大型车辆通行范围
食堂、超市、快递服务车辆及安平公司送货车辆等中大型车辆,仅允许在校园外环道路行驶(中午11:30-13:30禁止驶入校园),严禁驶入校园主干道及学生人流密集区域(含教学楼、宿舍楼、操场周边道路),以切实降低交通风险,保障学生出行安全。
四、严格执行车辆行驶限速规定
所有在校通行车辆,行驶车速一律不得超过20公里/小时。车辆行经教学楼出入口、宿舍区、图书馆周边、操场附近及学生上下课人流密集路段时,须提前减速慢行,密切观察路面情况,主动避让行人,严禁鸣笛、超速、抢行。学校保卫部门将通过校园监控设备,对超速行驶、违规避让等行为进行全程记录,并依据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请全体教职工增强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本通知规定,规范停放车辆、文明驾驶;各相关服务单位须加强对本单位配送车辆及人员的管理,严格执行通行要求。学校将定期对校园交通情况进行检查,对违规停放、违规通行的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将依规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保卫部(保卫处)
2026年3月7日